宜组示〔2011〕19号
任职前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现将何坤瑜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何坤瑜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11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地址:宜州市行政中心一区五楼511室,邮编:5463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3188217。
公示名单如下:
何坤瑜,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为宜州市北山镇人民政府会计,拟任宜州市北山镇妇联主席。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宜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龙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