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王天军)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0年我区将实施多项惠及民生和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社保新政策,包括加快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以及继续对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等。 据悉,自治区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和新农保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并下放各地贯彻执行,各试点县制定的试点实施方案已获自治区政府同意批复实施。目前,全区14个试点县(市、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其中部分县已经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并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所有试点县将在春节前把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民每人每月的55元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我区还从2010年1月1日起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标准为2009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0%左右,即人均每月增加约120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和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目前,我区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正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月均增加养老金有望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根据人保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我区今年将研究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我区每年区外跨省就业人数近600万人,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对转回广西各市县的养老保险关系将做到无障碍接转。 今年,为继续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我区将继续对企业实施“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为用工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用工。同时,今年还将简化申报审批手续,并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 (责任编辑:廖显平) |
